一、參保人員患有醫保規定范圍內特殊慢性病可申請辦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參保證明。
2.疾病診斷證明書。
3.出院記錄及近期門診病歷。
4.相關檢查報告。
二、申請流程:
參保人員經二級以上醫保定點醫院具有副主任以上職稱專科醫師診斷,醫生提供《宜春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慢性病待遇申請表》并經醫院分管院長審批簽字后,提供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證復印件、社會保障卡或醫保卡到醫院“醫保一站式服務窗口”辦理。